我們很多人做管理比較強調制度,這種人的指導思想是認為管理要從約束開始。管理要約束員工,這沒有錯,但這樣做效果往往不如人意。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世界的王,別人接受你的管理,歸根結底是他愿意接受;他如果不愿意,他就會離開你的企業,離你而去。
有時候看起來他盡管不愿意也不得不接受,但其實這不是事情的真相。事情的真相是,他可能從感受上不舒服、不樂意接受你的管理,但從利益上考慮,他覺得還是聽你的合算,他會心不甘、情不愿地服從你,但這本質上仍然是他自己的決定,你其實還是強迫不了他。如果他感受上也不情愿,利益上也沒好處,但還是接受了你的管理,那他一定就會陽奉陰違,表面上是你在管他,實際上他的所作所為根本就不在你的管理當中,他是我行我素,隨心所欲。所以我們是沒有辦法剝奪被管理者的自主權的。
我們看一看,企業里面那么多執行力差的現象,家庭里那么多不服管的孩子,吵來吵去的夫妻,我們就不得不承認,所謂的管理,是建立在被管理者的自主權的基礎之上的。
其實,每個人在自己的內心世界里就是一個王。他可以這樣想,也可以那樣想,思想總是自由的,意志是別人無法掌控的。再有權力的人,進入到了別人的精神世界也無能為力。
所以,巧妙的管理應該從尊重開始。尊重不是管理的藝術,而是管理的覺醒。意識到自己主宰不了別人的意志,那你除了尊重他,又能怎么樣呢?你不尊重他,只是自討沒趣;你不尊重他,即便幫了他,你都是個冤大頭。很多爹媽在孩子面前不就天天在做這樣的冤大頭嗎?很多老板在員工面前,不也經常抱怨自己好心沒好報嗎?
我們幫助別人,可能出于愛,但如果沒有對對方的尊重,這種愛也會造成對別人的侵犯和壓力,往往對方并不領情,因為你的執著侵犯了他自主的權利,所以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,做得再好,都難有好報。
尊重別人,承認別人的自主權,哪怕他是你的下屬,哪怕他是你的孩子。我們只有潛移默化地去影響他、引導他,在這個基礎上再去約束他,這樣的管理才會有效。我們可以強求一個人,但前提是,對方如果不聽,他會問心有愧,否則,強求是無效的。他問心有愧的“愧”就是從你對他的幫助、尊重、影響、引導而來的。所以,管理的順序應該是:尊重、幫助、影響、引導、約束五步曲。步子不要亂,否則,對方就要踩你的腳。
你尊重孩子,孩子會尊重你;你尊重員工,員工會尊重你;你尊重下屬,下屬會尊重你,這是人最基本的良知。王陽明說:“良知即天理”,所以這也是天理。
曾子在《大學》里說:“知止而后有定”,這個“知止”,其實就可以理解為我們內心對別人的尊重,尊重會讓我們做任何事情都懂得“止”。最后,彼此之間就能形成和諧的家庭,和諧的企業,和諧的組織和團隊,這就叫“止于至善”(《大學》)。